来源:中国机械设备网 时间:2019-01-29 浏览量:48 次
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目的不同
检定的目的是对测量装置进行强制性全面评定。这种全面评定属于量值统一的范畴,是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过程。
校准的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属于自下而上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
对象不同
检定的对象是我国计量法明确规定的强制检定的测量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校准的对象是属于强制性检定之外的测量装置。性质不同
检定属于强制性的执法行为,属法制计量管理的范畴。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于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依据不同
检定的主要依据是《计量检定规程》,这是计量设备检定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
方式不同
检定必须到有资格的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单位进行。校准的方式可以采用组织自校、外校,或自校加外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结论不同
检定则必须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测量装置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超出《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之内则为合格。检定的结果是给出《检定合格证书》。校准的结论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量值误差,确保量值准确,不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校准的结果可以给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周期不同
检定的周期必须按《检定规程》的规定进行,组织不能自行确定。检定周期属于强制性约束的内容。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
法律效力不同
检定的结论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定依据,《检定合格证书》属于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校准的结论不具备法律效力,给出的《校准证书》只是标明量值误差,属于一种技术文件。
内容不同
检定的内容则是对测量装置的全面评定,要求更全面,除了包括校准的全部内容之外,还需要检定有关项目。校准的内容和项目只是评定测量装置的示值误差,以确保量值准确。校准的内容可由组织根据需要自行确定。